关于对农高会期间杨凌区域内停车收费实行限价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0-17 12:00:20 字号:

经研究,决定对农高会期间对杨凌区域内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执行限价管理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24年10月25日00:00至2024年10月29日24:00

二、执行标准

(一)示范区范围已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共停车场,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二)第三十一届农高会筹委会设定的临时停车场停车费用按次数收取,七座以下(含七座)车辆最高不超过10元/次;七座以上的车辆,不超过15元/次;0:00至24:00为一个计费周期。

(三)全区道路两侧泊车位免费停放。

三、其它事项

(一)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家庭农庄等社会组织或个人临时停车区域,参照农高会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二)全区所有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须按照通告要求明码标价,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未经批准,不得标注农高会“指定”、“专用”停车场等字样。

(三)第三十一届农高会期间若出现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不执行以上限价政策的,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市民热线)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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