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天气下火灾风险防范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4-06-20 10:00:54 字号:

广大居民朋友们:

连日来,我区高温天气较多,气温居高不下,各类致灾因素持续增大,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为切实做好全区高温天气火灾风险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火灾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注意电器设备安全。高温天气,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占比较高,空调、冰箱、电风扇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频率增加,电气设备线路存在超负荷运转现象,容易因电源绝缘层损坏短路打火,或者电器电机进水受潮短路等原因发生火灾。要选购合格电器产品,注意电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通风、散热,防止因元器件受潮腐蚀或温度过高引发火灾。空调、电风扇等电器设备不宜长时间使用,离人时应及时关闭电源。

二、注意蚊香使用安全。高温夜晚,蚊虫活跃,社会单位和居民家庭使用各类蚊香驱赶蚊虫现象普遍。点火蚊香阴燃时火点最高温度可达700至800摄氏度,稍有不慎极易引燃周边蚊帐、衣物、纸张等易燃可燃物品。在驱蚊时应注意将点燃的蚊香放在金属支架上,并远离易燃可燃物品放置。使用电蚊香时要注意用电安全,用完及时断开电源,防止因长期通电“干烧”引发火灾。

三、注意燃气用具安全。今年夏季以来,全国多地燃气安全事故多发。燃气使用单位和居民家庭要选用合格的燃气灶具、气瓶及配件,有条件的建议安装燃气自动报警、自动切断和熄火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备,不得将使用燃气的房间住人或堆放杂物。使用燃气时应打开门窗通风,并现场留人看护。使用燃气后应及时关闭管道和气瓶、灶具等阀门开关,定期检查燃气胶管是否老化、松动。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切断气源,及时开窗通风,不要触动电源开关、使用明火或者在燃气泄漏现场拨打电话。

四、注意车辆使用安全。高温天气下,机动车辆长时间超负荷使用,发动机舱通风不畅、油污严重等原因,容易导致机动车辆自燃事故发生。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检修,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车载灭火器具,不在车内存放和使用降温喷雾(其主要成分为“LPG”即液化石油气),不在仪表盘、手套箱等车内部位放置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等受热膨胀后容易爆炸引发火灾的物品。

五、注意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频发生,成为火灾“重灾区”,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我们更应当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充电行为。一是认准正规厂家首先应该选购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定期保养,严禁擅自改造。二是规范停放安全。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充电应在室外进行,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尽量在集中充电点进行充电。三是避免电池过充,在气温较高的夏天,尽量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电动自行车,防止因线路温度过高、点电机热等因素引发电路故障而起火。

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受高温天气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影院、图书馆、密室逃脱、室内冰雪活动等室内活动场所受到广泛青睐,成为群众避暑纳凉、休闲娱乐的优先选择。相关场所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统筹做好防火工作,落实重点部位专人值守,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和拥挤踩踏事件。

七、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受高温酷热等环境因素影响,一些危险化学品受热后易分解,如果通风不良,热量积聚不散,致使温度升高,容易引发自燃起火。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场所安全管理,采取降温等针对性措施,防止因长期高温、压力升高导致储罐、管道等破裂泄漏引发爆炸着火等事故。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火源管控,严禁违章动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杨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