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换届
发布日期:2021-02-23 11:00:18 字号:

东苑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李台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各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选举方法。

二、东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居委会班子成员中有3名必须由党组织委员交叉任职。

三、推选成立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社区工作人员代表组成,总人数52人,其中居民代表48人,驻社区单位代表1人,社区工作人员代表3人。居民代表的分配:东苑小区383户产生24名代表,田园新都市小区475户产生8名代表,雅典名城小区466户产生8名代表,万安小区420户产生7名代表,邰苑小区33户产生1名代表。

四、居民代表的条件

(一)居住在本社区的选民,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执行政策、遵纪守法;

(三)能够密切联系居民,热心为居民服务,能够保证参与社区事务的时间;

(四)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较强的议事能力。

五、居民代表产生的方式

各小区居民代表产生的方式:采取以小区、园区、居民小组为单位,在各小区门口设立投票站(安置小区由工作人员采取入户走访填写选票,商住小区在各小区大门口设立投票点),由居民自行投票,依据票数从高到低取足应选名额,唱计票环节邀请不少于10户的居民代表参加,每个投票点3名工作人员,进行组织投票选举。

社区工作人员产生方式:由上一届居委会成员和本届党组织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产生。

驻社区单位代表产生方式:各单位推荐。

六、成立选举委员会

居民代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5名选委会成员,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任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党组织委员担任。选委会主任被提名为居委会候选人,不再参与选委会工作,有副主任主持选委会工作;选委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候选人的,不再担任选委会成员,其缺额按照推选时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七、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居民咨询;

(二)制定本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三)培训本社区选举工作人员;

(四)公布选举日、投票具体地点和时间,确定投票方式;

(五)组织代表提名候选人、推选正式候选人,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六)组织开展候选人竞选宣传;

(七)做好领取选票、布置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等投票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组织并主持投票选举,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和当选名单;

(九)主持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移交;

(十)总结上报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整理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十一)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它事项。

八、选民登记

XX社区根据社区大小设立登记站,选民登记的时间为3—5,每天不少于8小时,按照“自愿登记”的原则,接受选民的登记申请。按户籍、住房、职业分类,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选民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登记:

(一)户籍在本社区的常住居民以及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要求参加户籍地社区选举的;

(二)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有固定住所且居住一年以上的杨陵居民,要求参加居住地社区选举的,或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经本人申请,居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同意的外地人口;

(三)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但属于驻社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申请要求参加选举的,以及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各类协管员要求参加本社区选举的。第一书记和驻社区工作组成员在换届选举中不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

九、提名初步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