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9-08-19 17:00:15 字号: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近期持续高温天气,摩托车、电动车行驶增多,一些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驶,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通过分析研判发现,大多伤亡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受害人多为骑二轮摩托车、电动二三轮车、自行车,事故原因多为无视交通标志标线、路口不礼让、不观察路况、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等。为保障市民朋友们出行平安,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此,杨陵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向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骑乘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人员要佩戴安全头盔,并在车身配置照明及反光、警示标识。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各行其道,杜绝闯红灯、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载人、逆向行驶、加装遮阳伞等严重违法行为。

3.无论是行人或驾车人都应时刻注意交通标志,途经路口时,应减速或停车让行,观察路口交通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4.十次事故九次快,要保持安全车速,不要超速,不要争道抢行;不要在车辆之间穿行,不要在道路上随意掉头。

5.大货车的前后方和左右两侧区域都存在视野盲区,体积较小的车辆和行人一定要远离大货车,不要长时间与大货车并行,更不要抢行,避免伤亡交通事故发生。

6.睡眠质量差或不足,容易出现疲劳,会影响到驾车人的感觉、反应、判断等,尤其是当前时节,应慎防疲劳出行。

7.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要在车尾部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8.行人过马路要先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9.注意雨天、雾天空气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人视线,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杨陵区交通安全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杨陵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