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出租车违规经营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7-31 16:59:46 字号:

为扎实推进“无黑无恶”创建活动,有效治理出租车行业乱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出租车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秩序,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实行出租车违规经营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奖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违规经营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1.待租时拒载乘客的;

2.营运途中甩客的;

3.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4.无故绕行的;

5.不出具出租车专用发票的;

6.不使用计价器收费的;

7.其他违反有关出租车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予以举报

1.向杨陵区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举报

电话:029—87018596

邮箱:ylqczcglbgs@163.com

地址:杨陵区东新路2号方圆大厦5楼

2.通过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举报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2.提供违规行为有关证据(包括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出租车车号牌、及与违法事实相关的图片、录音、视频等);

3.举报人有义务配合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对违规行为进行核查。

四、奖励方式:

举报人举报的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100元。同一线索被多名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

五、不予奖励的范围:

1.道路运输执法人员正在核查、处理的违法行为;

2.道路运输执法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

3.举报的违规行为经查证不属实的或无法查实的。

六、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 1年。

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