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精神,现将年满60岁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生活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2月1日之前。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五泉镇户籍,1959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未享受国家抚恤金或补助,未领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未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及往年符合以上条件的漏报人员。
三、所需材料
1.《60岁以上农村户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退伍证复印件或查档证明信;
4.个人自愿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待遇申请(见附件2);
5.开户名为申请人的杨陵长安银行卡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四、注意事项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或查档证明信)原件来五泉便民大厅进行信息录入。
杨陵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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