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街办2018年居民冬春季防火安全须知
发布日期:2018-11-08 17:15:32 字号:


杨陵区杨陵街道办事处

居民冬春季防火安全须知


由于冬季小区居民用火、用电、用气量较大,火灾危险性加大,加上天干物燥,是火灾较频发的季节,做好安全防火应注意:

一、安全用电。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规定,禁止电气线路老化或者存在超负荷现象,以免发生电线短路起火。要注意提防电热器具的温控、时控装置或温度指示器失灵,避免温度过高起火。出入屋内记得关闭电源开关。

二、防止气体泄漏引起火灾。要经常检查燃气设备及软管的安全性能,及时维护燃气设备、及时更换老化软管,一旦发生天然气、煤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窗户,此时不要开关室内任何电器或使用室内电话,发现邻居家燃气泄漏应立即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农村居民要规范天然气使用和操作,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学习养成正确安全的使用习惯。

三、要避免楼道、电梯口等地方堆放杂物。应及时对楼道和电梯口周围杂物进行清理,如果发生火灾,会影响逃生通道的畅通;因此定期清理周围杂物,也是预防火灾和减小火灾危害的有效途径。

四、要纠正不良的吸烟习惯。不能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在劳动和寻物时吸烟,不能乱丢烟头和火柴梗、乱磕烟灰,更不能将引燃的烟头随处乱放等。

有效预防电动车火灾杜绝电动车在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区域停放、充电,所有电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在规定位置充电提高居民群众电动车火灾防范意识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杜绝因电动车故障或自燃引发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六、加强秸秆、垃圾禁烧的宣传。焚烧垃圾、秸秆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在干燥多风的冬季也易引起火灾。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居民宣传火灾的危害性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居民群众的环保和消防安全意识。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我办辖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热线:“110”报警电话、“029-87010454”区市政局、“029-87019706”区安监局、“12369”环保热线。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做好身边亲朋好友的宣传工作,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在全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广大居民要强化安全意识。进入冬春季,随时自查发现家中用火、用电、用气以及防静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尤其是强化 “空巢”老人、年老体弱等弱势群体的安全意识,做到“三清三关”三清:及时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三关:出门前关火、关电、关气。